上海鸿翔百货有限公司关于房屋租金减免的补充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国资委相关文件通知,为落实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在原《上海鸿翔百货有限公司关于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公告》基础上,现就我公司疫情期间减免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将直接或间接承租我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自有经营性房产(包括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纳入我公司租金减免政策范畴。 请个体工商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租赁房屋的经办联系人提交书面申请及《支持疫情防控减免租金申请表》。逾期提交申请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租金减免优惠。
上海鸿翔百货有限公司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