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开集党〔2015〕1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中层干部 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公司、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集团中层干部(集团党委任命的干部,下同)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核工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现将《静安区关于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及证件管理的暂行办法》(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主持本次学习,学习情况要着重反映主要负责人的反馈内容。学习情况请于7月17日前交集团组织人事部。
各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做好干部出国(境)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集团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规定。 集团纪委、组织人事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报批、弄虚作假、通过因私渠道执行公务或公款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对相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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